|
|
|
| 您当前的位置 > 首页 > 审计业务委托 |
| |
办理年度审计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:
1、上年度审计报告
2、验资报告
3、评估报告
4、政府批文
5、营业执照、批准证书
6、章程、协议、合同
7、外汇登记证及外汇账户开户通知
8、税务登记证
9、法人代码证书
10、有关税收征、减、免的文件
11、公司介绍(组织结构图)
12、生产工艺流程图、成本核算流程图
13、被审计年度会计报表
14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
15、银行对账单(被审计年度截止日)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
16、短期投资的证明文件,如原件、托管证明、证券公司的对账单
17、存货盘点计划、盘点明细表、盘点汇总表、盘点结果审批表
18、长期投资的证明文件,如出资证明书、债券原件
19、按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的已审会计报表
20、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
21、固定资产清单
22、产权证明文件(房屋建筑物、场地使用权)
23、合约(借款、投资、无形资产购入、在建工程、财产租赁)
24、纳税申报表
25、应收账款、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及其他往来账项明细表(预付货款、应付账款、其他应付款、预收货款等)
以下资料需提供备查:
1、总账、明细账、现金银行出纳账
2、凭证、仓库台账、发票存根(全年及下年度1月)
3、购、销货合同
4、应收、应付票据原件及应收、应付票据登记簿 |
| |
|
|
|
|
|